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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麦    ¥1200
签证目的地: 丹麦 签证类型: 旅游签证 签证有效期:视领事 有效停留期:视领事
所需工作日:14天 收客范围: 适用于长期居住地为北京,天津,河北,山西,内蒙古,辽宁,吉林,黑龙江,山东,河南,湖北,湖南,西藏,陕西,甘肃,青海,宁夏,新疆的申请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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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签证  ¥1200

必备资料

个人信息表 (原件)

•真实完整填写(出行时间真实,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),并由本人中文签字

 

户口本 (复印件)

•①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 ②如是集体户口,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③如配偶、父母或子女未在一起,还需提供配偶、父母或子女整本户口本④如丢失,请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

身份证 (复印件)

•正反面信息,16周岁以下如没有,可不提供

因私护照 (原件)

•有效期离出发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

•至少有两页完整连续的空白页,不包含备注页

•旧版护照,护照尾页签名处须签名

•若换发过护照,需提供旧护照;若旧护照遗失,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

照片 (原件)

•近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3张,请在照片反面写上名字

•规格:35mmX45mm 长方形

•白色背景

 

婚姻证明 (复印件)

•①如已婚,需提供结婚证;②如离异,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;③未婚、丧偶此项无需提供

暂住证明 (复印件)

•来本市日期离送签日期至少在3个月以前

•送签时暂住证或居住证还在有效期内

英文在职证明 (原件)

•①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②内容尽量包含: 申请人姓名、护照号、任职时间、职务及工资、公司同意其休假保留职位、旅行时间、费用由谁承担,公司名称、地址、开具在职证明的部门名称、电话和联系人及职务等

 

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(复印件)

•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(盈利机构),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(需加盖公司红色公章)

•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(非盈利机构),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(需加盖公司红色公章)

•新版营业执照,用A4纸复印,加盖公司红色公章

•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任选其一提供即可

 

工资卡或退休金或活期银行卡对账单 (原件)

•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帐单(盖银行公章)

•摘要文字描述如有工资字样或每月固定时间段的收入为最佳

•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30天内

•余额:3万元以上,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,能支付此次旅游所用费用,如余额不足且之前没有大金额的进出帐记录,可提供多张银行卡证明,不建议最后一笔大金额存入

 

保险单 (原件)

•保险需涵盖全程,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,申请人姓名准确(百程可代为购买,费用另计)

•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,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(约30万人民币)

全程交通预订单 (复印件)

•全程交通英文预订单,如机票预订单、欧铁预订单、船票预订单等。 请注意:在您签证被签发前请勿先行购买机票等,以免产生损失

 

全程酒店预订单 (复印件)

•入住日期覆盖在境外停留的全部天数,入住人姓名涵盖申请人及同行人且名字准确,英文版酒店预订单

 

行程单 (原件)

•英文版行程计划单,内容覆盖在境外停留期间的全部行程,注明停留的日期、城市、所有交通方式及景点

 

可选资料可选资料可视个人实际情况提供,提供越多越有利于出签

房产证明 (复印件)

•如有可提供,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任选其一

 

汽车行驶证 (复印件)

•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任选其一

商务签证  ¥

丹麦签证所需资料――在职人员

材料名称

具体说明

护照

1.     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(自回国之日开始算,为6个月以上)

2.     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,中文姓名

3.      持换发护照者,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(如旧护照丢失,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原件)

照片

1.      白底彩色近照4, 照片尺寸要求35×45mm

  (注:照片的头顶-下巴的尺寸上下35mm,左右25mm

2.     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

名片

2

身份证

1.      如果是旧版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

2.      如果是新版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

户口本

1.     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(请用A4纸复印),如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,需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复印件,且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

2.      请清晰的复印包含户口本首页、户主页、本人页、配偶页、子女页,不可缺页或断页。

注意: 如果是集体户口,请提供集体户口本户主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

资产证明:

1. 存款证明资金至少3万元.
2.
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,有正确的英文译文,不可手写.
3.
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个月.
4.
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,使馆不予退还,到期自动解冻.

5. 如有车产房产,请提供复印件

在职证明

1.     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 内容全部为英文,并加盖公司红章

2.      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申请人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护照号、职位、收入、入职时间、旅游具体起止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;单位名称、地址、传真、联系电话,和单位的营业执照/企业机构代码证号;以及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

3.      后附样本供参考

营业执照

组织机构代码证

1.      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

   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

2.      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

邀请方(同时需要)

1. 在申根国地区的商务伙伴(一或多个)通过邮件发给申请人的英文或丹麦文的邀请信原件或pdf格式的文件。邀请函需要包括

a) 公司台头纸, 

b)公司地址,

c)  公司的电话,电子邮件及网址

d)签名. 该邀请函必须写明此次邀请的旅行日期,停留时间和目的,包括行程。

注意: 丹麦要求邀请方同时要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领馆邮箱:北京 bjsambvisa@un.dk

2. 申请人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(如有延期页,延期页也要复印)

3. 在丹麦停留期间的经济支付能力的证明。可单独开具担保函,也或者在邀请信或派遣信里特别说明此项

个人资料表

后附,请完整并准确填写

其他

保险及全程机票订单

签证办理注意事项
签证领区划分
北京领区:除上海,广州,香港领区之外的其他省市
上海领区:上海,安徽,江苏,江西, 浙江
广州领区:广东,广西,福建,海南
香港领区:香港,澳门

受理时间
受理时间为10-15个工作日,

签证注意事项
约签: 丹麦不需要约签。
面试: 材料递交签证中心后出面试时间,需要本人来使馆面签
签证申请表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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